辽宁省社会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辽宁省社会学会劳动学会(简称“辽三会”)2025年度科研计划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选题要围绕2025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服务劳动者、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突出前瞻性、先导性、针对性研究。
2.选题参考《辽宁省社会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辽宁省社会学会劳动学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对指南题目可以更改、分解和细化,也可以自拟选题。
二、申报要求
1.由申请人填写《辽宁省社会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辽宁省社会学会劳动学会科研计划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同时提交与纸质版相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要发到两个邮箱中。
3.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三、研究要求
本年度科研课题继续强调“三性”:一是创新性,勿做重复他人研究的无效劳动;二是实证性,要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切忌空谈理论;三是操作性,重在对策建议,具体可行。坚守科研道德底线,禁止用AI写作等学术不端。
四、结题要求
1.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申请结题。
2.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要发到两个邮箱中。电子邮件的题目格式为:姓名+单位+研究报告题目。
3.公开发表或会议发言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应注明辽三会课题编号,并将其副本及时提交给我会备案,我会将视为课题质量较高。
4.经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验收合格的课题,准许结题,结题质量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
5.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奖,颁发获奖证书。评奖的维度主要有调查情况、创新情况和对策情况,其中对策情况的权重最大。
五、经费资助
本年度科研课题分为有经费支持的重点课题和无经费支持的一般课题。是否重点课题由课题评审专家组确定,申请人不必填写。被确定为重点课题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课题经费后,必须在一周内出具正式收据或发票,并保证课题经费用于本项目研究。
六、申报和结题受理
受理单位:辽宁省社会学会劳动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8层辽宁省两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