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讯(通讯:李锡念)7月26日,为落实推进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上栗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上栗生态环境局牵头召开2023年度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工作原则认真研读相关制度文件,学通吃透生态损害赔偿相关文件精神,以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为目标,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应立尽立、应赔尽赔。二是强化线索筛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在行政执法同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深挖问题线索,多渠道收集,对照标准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要立即启动索赔程序,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机制。成立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机制,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还传达了《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研学了典型案例,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程序和要求,部署了2023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各单位就线索收集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研讨交流。
上栗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等7部门分管领导以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